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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直的学生!有了“惩戒权”,教师怎么用?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:2019-11-08  浏览:2073

学生犯错后,教师可不可以惩戒?

如何惩戒?

惩戒的边界在哪里?

近日,两个地方法规的出台让这些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。

9月末,《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(草案)》出台,专章探讨学生教育惩戒。其中规定,学生违纪可由家长陪写检讨书,针对一些违规行为,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“罚站慢跑”,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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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中上旬,河北省出台《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》,其中规定,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、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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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出台后,立即引发关注和讨论。

记者走访了一些专家和教育工作者,不少人对教师拥有“惩戒权”表示欢迎,但也有一些一线教师认为,“对教育现实生态的改善不大”,教师拥有惩戒权,是喜是忧?

记者深入一线,探寻真相。

专家:“通过立法赋予教师惩戒权很有必要” 

对于教师拥有惩戒权规定的出台,很多人表示欢迎。

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认为,通过立法赋予教师惩戒权很有必要。“广东省出台的条例很有创造性,长期以来,针对一些顽皮无度的学生,或有一些失范行为的学生,老师缺乏有效惩戒手段,有时一旦教导还会引发家校矛盾,如果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给予老师一定的惩戒权,对于更好地确立教师威信、形成健康的教育生态,都有积极意义。”董圣足告诉记者。

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于“教师拥有惩戒权”也持肯定态度,他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,“惩戒权是教师这个职业所应该赋予的权力。就像是工厂里生产一台汽车,给汽车装上发动机,还要给汽车装上方向盘和刹车。如果没有方向盘和刹车,这一台车就不能合格出厂。”

教师的惩戒就如同汽车的方向盘和刹车,也许“良药苦口”,但却是必要的。“自古以来就是如此,一旦成为教师,就应该同时拥有引导的权力和惩戒的权力。”

北京一零一中学原副校长严寅贤对惩戒权的出台同样支持。

“我向来赞成赋予中小学教师必要的惩戒权,并希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早日出台相关法规。可喜的是,近几年来,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已经着手进行并付诸实施。”严寅贤说。

但是,记者在采访中,却发现不少一线教师对拥有惩戒权不乐观,有的老师表示,“不会对现实的师生关系有明显改善”,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学教师表示,惩戒权是深层次教育问题,“提到这个话题,学校、老师、学生全是一肚子苦水。” 

严寅贤这样解释,赋予教师必要的惩戒权,可以让学生产生对教师合理的威严感与敬畏感。

但因为教师惩戒权的缺失,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现实是:教师不敢惩戒学生,甚至“老师怕学生”。

教师有顾虑:惩戒是否影响师生、家校关系

业内对惩戒权的呼声由来已久。

《义务教育法》第十六条规定“禁止体罚学生”;

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“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”,要给予教师“行政处分或者解聘”,“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;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董圣足表示,这些法律规范了惩戒权实施的底线,但如果片面理解这些法律规定,导致教师只用“引导权”、不用惩戒权,“对于教育来说,这是失衡的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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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为何一线老师却对拥有惩戒权态度谨慎呢?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班主任刘海燕一语道破玄机,“惩戒之后怎么办”?

“这反映的是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的问题,惩戒之后,如果师生之间存在不理解,可能一点小事就扩大化了。这样一来,即使是相关法规出台,老师也不愿意触碰红线。而在师生相处的过程中,如果家庭学校之间有充分的信任,那么,即使老师有一些惩戒行为,双方也都会理解。”刘海燕告诉记者。

“家长要相信老师,无论做什么都有尺度的把握,比如有的学生上课犯困,老师给予提醒,让他站5分钟‘清醒一下’,有的学生上课说话、扰乱课堂纪律,老师让他把某个定义抄写三到五遍。在教学过程中,都是很正常的现象。”刘海燕说。她认为,应该跳出惩戒本身来看,“要看到老师的目的是什么,老师想提醒学生注意听讲,提醒学生听话好学,不应该专注于惩戒本身。”

而老师们也应该注意,“有的惩戒,比如抄写、罚站,只对某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起作用。甚至10年前,这样的惩戒是起作用的,今天就不再有用,因此,教师们也要因地制宜、因材施教。”刘海燕说。

严寅贤也表示,作为一线教师,面对学生之错,不能动辄惩戒,要尽可能“化干戈为玉帛”。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:初二某男生,整体素质非常好,但课堂老睡觉。老师问:为什么总是睡觉?学生漫不经心:习惯了,忍不住。教师惩戒:罚站,批评,但几无效果。

老师灵机一动,来个“嵌名”式调侃(把学生姓名镶嵌其中)。前提是:当事人能接受,绝不伤害其尊严。于是,老师写了一首“嵌名诗”“问君想闯睡觉难关?问君可走康庄大道?问君愿沐春日朝阳?”待这位学生再酣睡,老师迅速板书;然后唤醒沉睡的学生,令其看黑板,大声朗读。学生始则犯懵,继而大笑(全班皆然),继而朗读。老师宣布:若“旧病复发”,黑板上默写“嵌名诗”。结果这学生睡觉毛病基本改正。

教育,是春风化雨的过程,“惩戒是门艺术,既要想如何惩戒,还要想惩戒之后怎么办。”刘海燕总结。

惩戒措施是否需要细分到“慢跑”“罚站”

写入条例的“慢跑”“罚站”是不是变相体罚,中间的度如何拿捏,是引发争论的焦点之一。

对此,储朝晖认为,“这无疑是变相体罚,教师的惩戒权应当拥有,但不应该用这种死板的方式写入规则。教育有很多种方式,有的老师对于学生犯错有自己的一套方法,不一定需要用‘慢跑’的方式,但是如此写入规则,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。

在很多国家,惩戒权的概念不会出现‘慢跑’等细则”。

但严寅贤认为,规定得细致才能防范更大的漏洞。“广东省规定的慢跑、站立,如果有科学的时间界定,有学生犯错原因和学生当时良好的健康状况为前提,就是必要的,也是完全可以实施的。一味迁就未成年人,对其犯错行为没有任何灵魂触动,有时或许是一种成长性伤害。”

除了尺度的拿捏,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惩戒权的问题之所以难、之所以让很多一线教师纠结,原因还在如何理顺家校关系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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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家校关系中,负担最重的一方,也许是老师。

董圣足认为,惩戒权的出台,除了完善教育规范,更有给中小学校教师“减负”的意义在,让他们放下包袱,轻松上阵。

刘海燕认为,孩子上课习惯的培养、学习心理的建设,家庭教育应该负担起自己的责任。“我们在学校经常可以发现,家庭教育做得好的孩子,学习习惯好,和同学相处融洽。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,学习习惯往往不太好。”刘海燕说。  

同时,刘海燕认为,教师的配置问题也需要得到正视。

“以天津市为例,新老教师其实是有一定断档的。我们当初师范毕业,在小学入职之前有老教师‘传帮带’。现在的新教师,师范专业学生进入小学的总体不多,虽然学历很高,但是各个专业都有,他们考取了教师资格证、通过了市里组织的招考,却缺乏必要的师范培训。他们的职业经历就是从学校到学校,几乎不知道怎么和孩子、特别是低年级的孩子交往,对于孩子的心理、习惯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培训。有的老师,自己还是个孩子。这样一来,和学生、家长的关系自然不容易理顺。”刘海燕由衷地说,“希望更多的师范专业学生进入小学工作,希望教师入职之前,培训的内容更多更规范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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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阅读


网上的一个视频,四个学生在课堂上谈笑风生,还不忘大口吃肉,小酌几杯美酒。根本无视讲台上的老师,肆意妄为着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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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讲台上的老师,依旧慷慨激昂地讲着课,似乎屏蔽了这个无法无天的角落。


四位豪杰饮酒作乐

笑傲校园江湖

一位老师忍气吞声

却似乎只能熟视无睹


鲁迅先生曾说过:“唯沉默是最高的轻蔑!”我突然想起了曾在网上看过的《教师的一天》,此时此景再为贴切不过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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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,你的放纵,令人心痛!

老师,你的无奈,又有谁懂?


学生玩mp4与老师在课堂上起争执,老师被处理;

学生上课玩手机,老师抢夺手机遭停职;

湖南鲍老师,只因让学生写作业,却倒在了血泊中;

辽宁朱老师,只因没收学生扑克牌,惨死在讲台旁……

 

对学生管教

成了被处理的证据

对学生管教

成了丧命的武器

 

学生无法无天,老师束手束脚,教育变成这个样子,真的是你们所希望的吗?

有一点是无可置辩的,那就是跪着的教师绝对教不出站直的学生!

教育是份凭良心的职业。老师管教学生,多是费力不讨好,伤身伤心甚至丧财丧命的事。现在的家长,不会有多感激老师。学得好,是自家孩子聪明。 

现在的老师,有的不想管。说得赤裸裸一点,对老师而言,别人家的孩子以后好不好,跟他有多少关系? 

大部分老师,不敢管。网上的例子,虽然是个例。但谁也不敢保证,会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。真要摊上事,责任肯定是老师的,破财免灾是最理想的结果。

有一位老师写下了自己的感想:

我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
遇到这样的情况,我宁可就地免职,我宁可倾家荡产,我宁可赔上性命……

我也不允许这种事出现在我的课堂。

这样的课堂,是对教师人格的践踏,不管他人能不能忍受,反正,我无法忍受……

也许有人会说,只要你去管,那你说的那句“宁可老师不当”就也许会立刻兑现……

也许有人会说,只要你去管,磕磕碰碰会如那个打了学生一戒尺的老师那样赔款从3万起……

也许有人会说,只要你去管,你会和留写作业鲍老师一样身中26刀,或者像没收那扑克牌的朱老师一样被捅死,倒在教室……


但是,不管我最后是不是鲜血直流躺着离开教室,我只愿站着教书,不愿跪着教书……

如果所有老师都跪着教书,这书还有教的必要吗?

如果所有老师都跪着教书,教师的颜面何存?

如果所有老师都跪着教书,那如果培养自己的学生站着生存?

如果所有老师都跪着教书,那中华民族还如何有希望?

如果所有老师都跪着教书,那何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实现?

最后,我只想告诉所有的家长:能够管教你孩子的地方,有家庭、学校,还有一个可能是监狱。

——陈默

陈默,原名陈俊华,湖南冷水江一中语文老师。


“古之学者必有师。”“一日为师终生为父”……“程门立雪”“子贡结庐”“岳飞哭祭”……中华民族,历来就有尊重老师的传承。老师从来都是令人尊重的角色。


每个人在价值观养成初期,除了自己的父母,相处时间最为长久的就是老师了。


“老师因让学生做作业被杀”“老师因教育学生被处理”……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,都会令很多人心痛。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,是教育更加科学化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。不应否认,确实存在部分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行为失当、情绪过激的现象,这种问题毫无疑问应当予以关注和管束。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,如果搞“情绪一刀切”地对所有老师合理管束学生的行为进行过度处罚,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在岗教师心寒,进而不敢管学生、不敢纠正本该纠正的错误。更为严重的是,我们的教师队伍甚至可能成为“高危行业”而使得大学生越来越不敢加入。


“人非生而知之者,孰能无惑?惑而不从师,其为惑也,终不解矣。”


我们不害怕未知的领域越来越广

我们害怕的是

没有那么多人能无畏无悔地

引领我们走向未知的领域

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共青团中央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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